學校全稱:合肥經濟學院
辦學層次:本科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辦學地址:高教基地校區(qū):合肥市新站區(qū)高教基地學府路1號
新橋校區(qū):新橋國際產業(yè)園豐收大道與蜀山大道交口
大學城校區(qū):合肥市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合安路218號
1. 招生計劃及專業(yè)招生要求
1.1 招生專業(yè)計劃
1.2 招生專業(yè)范圍
2、報名
2.1 報名條件:
2.1.1 2024年安徽省省屬普通高校(以及經過批準舉辦普通高等職業(yè)教育的成人高等院校)的應屆全日制普通高職(???畢業(yè)生;在安徽省應征入伍的具有普通高職(???學歷的退役士兵。所有考生須參加省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的報名,并取得考生號。身體條件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體檢要求,同時畢業(yè)專業(yè)須符合我校相應專業(yè)招生專業(yè)范圍的要求,畢業(yè)專業(yè)非以上專業(yè)(類)的考生不能報考我校相應專升本專業(yè)。
2.1.2申請我校各類鼓勵政策考生還須分別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以上獎勵。
(2)申請我校技能大賽鼓勵政策的考生:
高職(專科)期間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技能大賽銅牌及以上獎項,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世界技能大賽、世界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獎項的選手。符合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報考相應專業(yè)的,且獲獎項目要與我校報考專業(yè)相關,可直接錄取。
高職(???期間獲得教育部等部委聯合主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獎項或安徽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主辦的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的高職(專科)應屆畢業(yè)生。符合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報考相應專業(yè)的,且獲獎項目要與我校報考專業(yè)相關,可免于參加公共課考試,申請參加我校組織的面試。
2.2 報名辦法及志愿填報:
所有考生均須嚴格按照《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文件規(guī)定的報名辦法報名,具體報名操作流程請關注省考試院網站或微信公眾號。
專升本志愿分為A段和B段,其中A段為專項計劃志愿,含免文化課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和建檔立卡考生專項計劃。B段為非專項計劃志愿。意向報考我校的考生,填報志愿時須仔細閱讀我校招生章程,綜合考慮招生專業(yè)相關要求、專業(yè)課考試時間、綜合考查安排等因素,避免填報無效志愿。
2.2.1 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考生(不含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職(???學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在規(guī)定時間內使用電腦(不建議使用手機瀏覽器)登錄zsbbm.ahzsks.cn,注冊后綁定微信號和手機號碼。按照報名頁面指引,完成信息填報、微信小程序采像、繳費等報名流程,報名時段為2024年3月25日10:00至3月29日16:00。
2.2.2 意向報考我校且符合我校報考條件的在安徽省應征入伍并在外省院校完成高職(???學業(yè)的退役士兵考生,須將下述報名材料原件按清單順序編號掃描為電子檔并命名為:省外退役士兵+姓名+xxxx院校2024年專升本報名材料(PDF格式文件)發(fā)送至我校招辦郵箱zsjyc@ hfue.edu.cn (郵件接收截止時間為:3月26日16:00前,以電子郵件到達郵箱時間為準,過時無效),提交材料后請考生電話確認報名材料是否提交成功(聯系電話:0551-63858397、63858398),我校將依據考生提交的報名材料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審核,資格審核結果通過考生報名時提交的聯系電話告知考生本人,考生必須保持此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否則后果自負。
報名材料:a.合肥經濟學院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省外高職(???畢業(yè)生退役士兵報名申請表及承諾書(附件1);b.本人身份證原件(人像面和國徽面復印在一張紙上);c.畢業(yè)證書(或由畢業(yè)學校出具加蓋紅章的包含就讀學校、專業(yè)、畢業(yè)時間等信息的學籍管理系統(tǒng)頁面截圖)原件;d.退出現役證原件或退出現役證明。
經線上資格審核通過的此類考生,由我校在報名系統(tǒng)錄入考生身份信息、畢業(yè)學校和專業(yè)信息后,考生按照應屆畢業(yè)生報名流程,完成其他信息填報、審核及繳費。
2.2.3 所有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技能大賽獲獎鼓勵政策考生按照《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要求完成網絡報名后,還須將下述資格證明材料原件按清單順序編號掃描為電子檔并命名為考生類別+考生姓名+2024專升本報名材料(PDF格式文件)(例:申請xxx專業(yè)鼓勵政策考生張**2024專升本報名材料.pdf)發(fā)送至我校招生辦郵箱zsjyc@ hfue.edu.cn(郵件接收截止時間為:2024年3月29日16:00前,以電子郵件到達郵箱時間為準,過時無效),提交材料后請電話確認報名材料是否成功提交(聯系電話:0551-63858397、63858398)。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退役士兵考生:a.承諾書(附件1);b.申請表(附件2);c.身份證正反面;d.退出現役證或退出現役證明;e.立功受獎證書。
申請技能大賽獲獎鼓勵政策考生:a.承諾書(附件1);b.申請表(附件2);c.身份證正反面;d.獲獎證書;e.高職階段成績總表原件(加蓋教學部門公章)。
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考生不具備相應資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填報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實行承諾制,考生本人對所填報信息和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填報提交虛假信息或材料獲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教育部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并記入誠信檔案。
2.3 資格審核
2.3.1 按照《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文件規(guī)定,考生報考資格由畢業(yè)院校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者不具備我校報名資格。我校將對報考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資格進行復審。
2.3.2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和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的資格根據考生提供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核。審核未通過的不享受相應的鼓勵政策,可參加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公共課、專業(yè)課考試。
考生凡不能如期取得高職(???畢業(yè)證書、重復錄取等原因造成無法入學注冊學籍,后果由考生本人負責。
2.4. 繳費
報名考試費按《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文件要求執(zhí)行,我校不再另外收取其他報名考試費用。
2.5 打印準考證:
考生請于公共課考試前一周登錄報名網站(zsbbm.ahzsks.cn)打印準考證,并根據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到考點指定地點參加考試。
專業(yè)課考試準考證:專業(yè)課考試準考證由考生自行打印,具體時間和辦法請關注我校招生信息網站:https://www.hfue.cn/zsw/index.html
3. 考試
3.1 考試科目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高職(???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養(yǎng)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號)文件要求,招生考試實行“2門公共課(各150分)+2門專業(yè)課(各150分)”的測試方式,其中公共課實行統(tǒng)考,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負責組織。
專業(yè)課考試科目:
專業(yè)課考試大綱及參考書目:https://www.hfue.edu.cn/zsw/col295/31396
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參加的職業(yè)適應性或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內容、相關信息,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s://www.hfue.cn/zsw/index.html。
技能大賽獲獎免公共課考試的考生面試相關信息獲取辦法,詳見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s://www.hfue.cn/zsw/index.html。
3.2考試時間和考試地點
公共課考試地點原則上設在考生報考院校所在市(兼報A、B段志愿的,公共課考試地點設在A段報考院校所在市),省考試院以市為單位隨機編排考場和座位。考點須安排在國家教育考試標準化考點。
按照《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要求,符合文化課免試條件且填報B段非專項計劃志愿的退役士兵須參加公共課和專業(yè)課的科目考試。
專業(yè)課考試地點設在合肥經濟學院高教基地校區(qū)(合肥市新站區(qū)學府路1號),具體考場信息詳見準考證,考生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自行下載打印。
填報我校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4月22日9:00—11:00組織職業(yè)適應性或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
技能大賽獲獎免公共課考試考生面試時間:4月8日14:00
3.3 成績公布及復核
公共課:按照《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文件執(zhí)行。
專業(yè)課: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考查成績、專業(yè)課成績考生可在考試結束一周后登錄我校招生信息網查詢考試成績??忌鐚ψ约旱某煽冇挟愖h,請?zhí)顚懞谩?024年合肥經濟學院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成績查核申請表》(附件3)于4月29日12:00前發(fā)送至電子郵箱zsjyc@ hfue.edu.cn申請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僅限于查核答卷是否漏改、漏統(tǒng)、錯統(tǒng),如有誤,將予以更正。答題評分寬嚴等問題,不屬查核更正范圍。查分過程中,紀檢監(jiān)察人員全程參與。對分數核查有誤的進行反饋,核查無誤的不再另行通知。
4. 錄取
4.1錄取總體原則
所有專業(yè)按照《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普通高職(???層次升入本科教育培養(yǎng)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皖教高〔2020〕2號)、《關于做好大中專等學校學生應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號)和《安徽省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操作辦法》等文件精神,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yōu)錄取;公平競爭,公正選拔。
一志愿批次、調劑志愿批次均先進行A段錄取,再進行B段錄取。已被任何院校A段錄取的考生,不再具備我校B段錄取資格。
4.2 錄取細則
嚴格按照安徽省教育廳下達的招生計劃和我校以下錄取細則,結合考生志愿進行錄取。
4.2.1 申請三等功鼓勵政策的退役士兵考生:通過我校資格審核,公示無異議后,按考生填報的志愿計劃類別進行免試錄取。
4.2.2 申請技能大賽鼓勵政策考生:
免試就學:獲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yè)技能大賽銅牌及以上獎項,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二等獎及以上獎項,世界技能大賽、世界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獎項的選手取得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免試就學資格。符合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報考相應專業(yè)的,可直接錄取。
免試需面試:獲得省教育廳等部門聯合主辦的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一等獎或教育部等部委聯合主辦的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三等獎及以上的高職(???應屆畢業(yè)生,符合普通專升本考試招生報考條件并報考相應專業(yè)的,經我校面試通過,可直接錄取。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yōu)錄取,名額不超過該專業(yè)總計劃10%。若面試分數相同,則按照考生提供帶有學校公章的高職(???期間各科平均成績作為錄取參考。未通過面試考生可參加2024年普通高校專升本公共課、專業(yè)課考試。
申請享受鼓勵政策的考生須按照我校招生章程的要求,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交相關證明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相關材料的,視為放棄享受鼓勵政策。
以上鼓勵政策的考生,審核通過的名單在學校招生信息網以及教育部陽光高考平臺網站公示。
4.2.3 一志愿A段(專項類計劃)
?、賵罂糀段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參加我校職業(yè)適應性或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考查成績合格的考生根據其考查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該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綜合考查成績相同,依次參考考生服役期間表現、考生提供帶有學校公章的高職(???期間各科平均成績作為錄取參考,擇優(yōu)錄取。
?、趫罂糀段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報考A段建檔立卡專項計劃的考生:
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該專項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且專業(yè)課總分不低于60分且單科不能有零分的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相應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相應專項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單科排序為專業(yè)課1、專業(yè)課2、英語、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
4.2.4 一志愿B段(非專項類計劃)
在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劃定的公共課考試合格分數線且專業(yè)課總分不低于60分且單科不能有零分的基礎上,根據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非專項類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如考生考試科目的成績總和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按非專項類招生計劃數擇優(yōu)錄取,單科排序為專業(yè)課1、專業(yè)課2、英語、大學語文(或高等數學)。
4.3 計劃調整原則
若一志愿招生專業(yè)生源不均衡,我校將進行計劃調整。調整順序依次為:A段專業(yè)內計劃調整、A段專業(yè)間計劃調整、B段專業(yè)間計劃調整、A-B段間計劃調整、外校生源調劑。
4.3.1 A段計劃調整
(1)A段專業(yè)內計劃調整
A段同一專業(yè)內各專項計劃如有線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同專業(yè)其他專項計劃,未完成計劃調出順序和生源充足調入計劃順序為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建檔立卡考生專項計劃。
(2)A段專業(yè)間計劃調整
A段同一專業(yè)內各專項計劃經調整后,如仍有剩余未完成的計劃,則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A段其他招生專業(yè)的進行錄取,計劃調整數按照其他專業(yè)各類專項計劃剩余合格生源人數比例進行分配。
4.3.2 B段專業(yè)間計劃調整
B段各專業(yè)如有線上合格生源不足的情況,則將未完成的計劃調入合格生源充足的其他B段專業(yè),計劃數按照其他專業(yè)有合格生源人數比例進行分配。
4.3.3 A-B段間計劃調整
A段、B段分別進行專業(yè)間計劃調整后,若A、B段之間生源、剩余計劃不平衡,則進行A-B段間計劃調整。調整的順序是首先同專業(yè)A-B段間進行調整,若仍不平衡,則進行A-B段間跨專業(yè)調整,計劃調整數按照其他專業(yè)剩余合格生源人數比例進行分配。
實行文理兼招的專業(yè)優(yōu)先在專業(yè)內按上述規(guī)則進行計劃調整。
4.3.4 外校生源調劑(調劑志愿)
若一志愿批次各專業(yè)經計劃調整錄取后仍有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將按照省考試院的統(tǒng)一要求向社會公布缺額計劃,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接受校外未錄取考生生源調劑。
(1)申請調劑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缺額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a.不接受跨類調劑;b.畢業(yè)專業(yè)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yè)范圍要求;c.具備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專項計劃的報考資格;d.參加學校另行組織的職業(yè)適應性或職業(yè)技能綜合考查。我校對參加填報免文化課考試退役士兵缺額的考生組織面試。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專項招生計劃數錄取。若出現若干名考生考查成績相同,且名次為錄取考生最后一名,則按照考生帶有學校公章的高職(專科)期間各科平均成績作為錄取參考,擇優(yōu)錄取。面試方案另行通知。
(2)申請調劑非免試退役士兵專項、建檔立卡專項及其他非專項類缺額計劃的考生須符合以下全部條件:a.申請調劑的專業(yè)與原報考專業(yè)公共課考試科目相同、專業(yè)類別一致,不接受跨專業(yè)類別調劑;b.公共課達到省考試院統(tǒng)一劃定的分數線且未被任何學校錄取;c.畢業(yè)專業(yè)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yè)范圍要求;d.專業(yè)課總分不低于60分且單科不能有零分;e.按照以下順序調劑錄?。阂钥忌墓舱n總成績?yōu)橐罁?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如公共課總分相同,則按單科順序及分數從高到低排序,單科順序為:英語、高等數學/大學語文。如出現若干名考生所有科目分數一致,且名次為錄取考生最后一名,則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職(???期間各科平均成績作為錄取參考,擇優(yōu)錄取。
根據第一輪調劑錄取后計劃完成情況,視情況可進行第二輪調劑,具體時間安排和辦法在省考試院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發(fā)布。
4.4. 錄取結果公布
考生錄取名單在我校招生信息網https://www.hfue.cn/zsw/index.html發(fā)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5. 報到注冊
新生持(高職)??飘厴I(yè)證書、身份證原件、錄取通知書等材料在我校規(guī)定的時間內報到入學。無故不按期報到的一律取消入學資格。報到時不能提供相關材料,或所提供材料與報名時不一致的,不予辦理入學手續(xù),其入學資格無效??缡≈貜蛨罂紝I荆浫『鬅o法正常注冊學籍和報到,責任自負。
對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免試退役士兵,不再享受免試專升本政策。
6. 資格復查
新生入學后,我校根據招生政策、錄取標準、《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學籍管理相關規(guī)定,對新生報考及錄取資格進行復查,對不符合條件或有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行為的,取消入學資格,并按照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負。
7. 學籍學歷管理及待遇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學籍管理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教育部令第41號)執(zhí)行。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guī)定課程,成績合格,由合肥經濟學院頒發(f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按照《教育部關于當前加強高等學校學歷證書規(guī)范管理的通知》(教學〔2002〕15號)精神,專升本學生畢業(yè)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痢翆I(yè)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的學費按照原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教育廳、安徽省人社廳皖價費〔2018〕70號標準收費,學費標準與普通本科相應專業(yè)學費標準相同。收費標準如有變更,以安徽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和安徽省教育廳部門核準的最新收費標準執(zhí)行。
普通高校專升本學生畢業(yè)時,執(zhí)行國家本科畢業(yè)生的有關就業(yè)政策。
8. 資助政策
我校建立有完善的學生獎助體系,通過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校內獎助學金和各類社會資助、生源地助學貸款、臨時困難補助及勤工助學等多項資助政策,激勵學生努力學習,確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yè)。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將根據有關文件規(guī)定的比例、程序對符合條件的申請學生進行評選、審核、公示。學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咨詢電話:0551-64205815。
9. 違規(guī)處理
在報名、考試中違規(guī)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和教育部有關文件規(guī)定處理;涉嫌違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等追究其法律責任。
10. 其他須知
10.1 考生本人應堅持誠信的原則,報名所填報材料必須真實。
10.2 我校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各項工作在學校普通專升本招生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一領導下進行,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監(jiān)督。
10.3 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于嚴禁職業(yè)院校升學考試改革試點高校舉辦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通知》(皖教秘高〔2014〕6號)要求,我校及其教職工(含與學校有勞動關系的臨時工作人員)嚴禁舉辦或與社會機構聯合舉辦任何形式的升學考試考前輔導。嚴禁參加專升本本科高校為社會中介或培訓等機構進行教學、宣講、講座等任何形式的輔導活動提供學校教室、宿舍、圖書館等校內場所。嚴禁高校人員參與升學考試考前輔導的教學等任何形式的活動。
10.4 合肥經濟學院招生信息網:https://www.hfue.cn/zsw/index.html是我校相關招生考試、錄取信息發(fā)布的唯一渠道,請廣大考生主動及時關注,學校不再具體通知考生本人,考生因個人原因造成后果的由考生本人承擔。
本校嚴格執(zhí)行國家招生政策,堅決杜絕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堅決杜絕本校教職工參與任何中介機構或輔導機構教學、講座等活動。以學校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培訓等活動的中介機構或個人,本校將依法追究其責任。學校紀委舉報電話:0551-64380215;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舉報電話:0551-63619961,舉報信箱:jiancha@ahedu.gov.cn。
11. 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551-64380133、63858398
招生就業(yè)處郵箱:zsjyc@hfue.edu.cn
學校網址:https://www.hfue.cn/
招生信息網:https://www.hfue.cn/zsw/index.html
本章程由合肥經濟學院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