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科目】
1.《和聲》
2.《中國音樂史》
【考試范圍】
《和聲》
第一章 調式中的三和弦及四部和聲排列
考核要點:三和弦的排列法。
第二章 原位正三和弦的連接
考核要點:和聲連接法的特點及連接規(guī)則、旋律連接法的特點及連接 規(guī)則、聲部進行規(guī)律。
第三章 用正三和弦為旋律配和聲
考核要點:為旋律寫作和聲的功能邏輯、和聲進行的類型、為平穩(wěn)旋 律配置和聲及寫作要求。
第四章 同和弦轉換
考核要點:同和弦轉換的特點及連接規(guī)則、聲部進行規(guī)律。
第五章 三音跳進
考核要點:三音跳進的特點及連接規(guī)則、聲部進行規(guī)律。
第六章 終止四六和弦
考核要點:終止式的概念、終止式的類型、終止式的運用及分析。
第七章 正三和弦的六和弦
考核要點:六和弦的重復音及排列法、六和弦的連接、六和弦的運用 及分析。
第八章 正三和弦的四六和弦
考核要點:四六和弦的重復音及排列法、四六和弦的連接、四六和弦 的運用及分析。
第九章 屬七和弦及其轉位的運用及解決
考核要點:屬七和弦及其轉位的結構特點、屬七和弦的解決、屬七和 弦的運用及分析。
【參考書目】
1.《和聲學教程》,斯波索賓(合著),人民音樂出版社,2021年。 2.《和聲學教程》,姜之國,上海音樂學院出版社,2023年。
《中國音樂史》
第一章 遠古及夏商的音樂
考核要點:原始時期的音樂形態(tài),遠古及夏商的樂器。
第二章 周代的音樂
考核要點:周代的樂隊與歌舞隊制度,周代宮廷音樂,周代民間音樂, 周代的樂器發(fā)展與分類,周代的樂律學,周代音樂思想的爭鳴。
第三章 秦漢三國的音樂
考核要點:宮廷音樂機構,相和歌,百戲,嵇康及其《聲無哀樂論》。
第四章 兩晉南北朝的音樂
考核要點:清商樂,樂器與器樂,樂律學的發(fā)展。
第五章 隋唐五代的音樂
考核要點:宮廷音樂機構,宮廷音樂,詞樂與琴曲,說唱音樂的確立, 音樂理論和音樂思想。
第六章 宋金元的音樂
考核要點:市民音樂的興起,說唱音樂的發(fā)展,戲曲音樂的確立,樂 器與器樂,文人的詞調音樂,音樂理論。
第七章 明清的音樂
考核要點:民間歌曲與民間歌舞,民間說唱的發(fā)展,戲曲音樂的繁盛, 器樂的發(fā)展與演變,朱載堉新法密率。
第八章 中華民國的音樂
考核要點:學堂樂歌,傳統(tǒng)音樂的發(fā)展,新興音樂教育的興起,20世 紀30-40年代的代表作曲家們, 中國歌劇的產生與發(fā)展,音樂思潮與音樂 理論。
第九章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音樂
考核要點:音樂教育,代表作曲家及其作品,歌劇創(chuàng)作,歌舞、舞劇 音樂創(chuàng)作,影視音樂創(chuàng)作,通俗音樂創(chuàng)作,音樂理論思潮。
【參考書目】
1、《中國音樂史》編寫組.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重點教材 《中國音樂史》.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10月出版.
2、 田可文.《中國音樂史與名作賞析》.人民音樂出版社.2007年9月 初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