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以下簡稱“免試專升本”),維護考生、學校的合法權益,確保招生工作順利進行,根據《浙江省 2024 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浙教辦函〔2023〕364號)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特制定本招生簡章。
第二條 本簡章適用于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三條 招生工作嚴格執(zhí)行教育部和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的有關政策和規(guī)定,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施全面考核、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
第四條 招生工作實施“陽光工程”,接受廣大考生及其家長和社會各方面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五條 學校全稱:溫州醫(yī)科大學仁濟學院。
第六條 學校代碼:國標碼13284,省標碼0099。
第七條 辦學層次和類型:全日制普通本科獨立學院。
第八條 辦學地點:浙江省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qū)。
第九條 學校簡介:溫州醫(yī)科大學仁濟學院成立于1999年,是經教育部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依托溫州醫(yī)科大學設立的一所按新的辦學機制和模式運作的本科層次獨立學院。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十條 學校設立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教務部招生辦是組織和實施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一條 選拔錄取工作由學校紀檢監(jiān)察部門全程進行監(jiān)督,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
第四章 招生專業(yè)和計劃
第十二條 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類別為理工類、醫(yī)學類??忌呗毟邔kA段所學專業(yè)須符合所報專業(yè)志愿的限報專業(yè)要求和體檢要求,具體要求如下:
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計劃表
備注:各專業(yè)招生計劃、類別、備注以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最終公布為準;各專業(yè)學費標準以物價部門最終公布結果為準。
第五章 考試報名與資格審核
第十三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提出申請:
1.普通高校高職(???畢業(yè)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浙江省應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職(???學業(yè);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身體健康,色弱、色盲考生不能錄取到眼視光學、藥學、中藥學專業(yè)。
第十四條 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報考條件須符合《浙江省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規(guī)定,并按規(guī)定時間完成志愿填報。志愿填報時間為2024年3月16日9時至18日17 時。
第十五條 資格審核等相關事項根據《浙江省2024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執(zhí)行。
第六章 選拔與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考生第一志愿名單擇優(yōu)錄取。若第一志愿人數小于或等于招生計劃數,符合錄取條件的原則上全部錄取。
第十七條 第一志愿錄取結束尚有缺額的,學校將根據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提供的第二志愿名單擇優(yōu)錄取,按第一志愿錄取的工作流程進行。以此類推,直至第三志愿錄取結束。
第十八條 若志愿人數大于專業(yè)計劃數,學校將組織綜合測試。綜合測試采用網絡遠程方式進行。綜合測試時間將根據錄取流程另行通知。
第十九條 學校根據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擇優(yōu)錄取。若考生綜合測試成績相同,按普通高校高職(???就讀期間必修課平均學分績點從高到低進行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對在入伍期間榮立個人三等功(含)以上的考生免于綜合測試直接錄取。
第二十一條 學校對所填專業(yè)志愿不能滿足的考生,作退檔處理。未被我校錄取的,進入后續(xù)志愿的投檔程序。
第二十二條 對非應屆考生,學校將于4月30日前公布正式錄取結果。對預錄取的應屆畢業(yè)生,由就讀高校于當年7月15日前完成高職(???畢業(yè)資格審核確認,并報浙江省教育廳職業(yè)教育與成人教育處復核,學校按審核通過的名單辦理錄取手續(xù),寄發(fā)錄取通知書;不能如期畢業(yè)的考生取消錄取資格。
第二十三條 免試專升本已錄取的不再參加后續(xù)普通高校專升本選拔考試錄取。
第二十四條 凡錄取后未報到、自行放棄入學資格的考生,此后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政策。
第七章 入學資格復查
第二十五條 新生憑錄取通知書、退役證件和普通高校高職(???畢業(yè)證書原件到學校報到注冊,缺一不予報到。學費按升入學校同屆學生收費標準執(zhí)行。新生可憑“錄取通知書”辦理戶籍遷移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 學生入學后不允許轉學、轉專業(yè)。畢業(yè)時發(fā)全日制普通本科畢業(yè)證書,文憑表述為“溫州醫(yī)科大學仁濟學院XX專業(yè)專科起點本科學習”,學習起止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士學位。
第二十七條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進行全面復查,對不符合報考條件、報到條件、身體條件(考生身體條件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和錄取標準以及弄虛作假、違紀舞弊者,取消其入學資格,并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第八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免試專升本招生聯系方式
學校官網:http://rjxy.wmu.edu.cn
學校招生網:http://rjxy.wmu.edu.cn/zhaosheng
咨詢電話:0577-86682000
通訊地址:浙江省溫州市茶山高教園區(qū),溫州醫(yī)科大學仁濟學院招生辦公室,郵編:325035。
第二十九條 本簡章由溫州醫(yī)科大學仁濟學院教務部招生辦負責解釋,若有與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