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id="pxpdj"><ol id="pxpdj"><track id="pxpdj"></track></ol></span>
      
      <span id="pxpdj"></span>

        <b id="pxpdj"><sub id="pxpdj"></sub></b>
          <p id="pxpdj"></p>

              <i id="pxpdj"></i>
              江西
              登錄 登錄 注冊 注冊

              聯(lián)系客服

              聯(lián)系客服

              400-023-1785

              在線咨詢

              微信咨詢

              微信掃碼咨詢

              微博關注

              在線客服

              頂部

              切換欄目
              選擇分類
              升本政策
              考試科目
              考試大綱
              招生簡章
              報名時間
              考試時間
              招生計劃
              專業(yè)對照
              招生院校
              歷年試題
              分數(shù)線
              成績查詢
              報考流程
              升本培訓
              選擇地區(qū)
              重慶專升本
              云南專升本
              貴州專升本
              四川專升本
              山東專升本
              湖北專升本
              河南專升本
              陜西專升本
              浙江專升本
              山西專升本
              安徽專升本
              河北專升本
              甘肅專升本
              江西專升本
              新疆專升本
              湖南專升本
              遼寧專升本
              海南專升本
              天津專升本
              寧夏專升本
              內(nèi)蒙古專升本
              黑龍江專升本
              廣西專升本
              點擊篩選
              取消篩選
              您現(xiàn)在的位置:首頁 > 升本資訊 > 正文

              2024年南昌醫(yī)學院專升本招生章程公布

              2024-03-20
              來源:好老師升學幫
              閱讀 1361
              導讀:本文是2024年南昌醫(yī)學院專升本招生章程,由好老師升學幫收集整理,僅供參考。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南昌醫(yī)學院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順利進行, 切實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 根據(jù)教育部《關于做好 2024 年 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3〕15 號)、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印發(fā)<江西省2024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 考試招生實施方案>的通知》(贛教高字〔2023〕48 號) 和《關 于做好全省 2024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贛 教考字〔2024〕4 號) 有關文件規(guī)定, 結合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 實際,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學校全稱為南昌醫(yī)學院, 英文名為 Nanchang Medical College,國標代碼 13437。辦學地點:江西省南昌市 小藍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匯仁大道 689 號。

                第三條 學校是由江西省人民政府舉辦、江西省衛(wèi)生健康委 員會行政主管、江西省教育廳業(yè)務指導的集教學、醫(yī)療、科研為 一體的公辦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醫(yī)學院校。

                第四條 專升本學生在學校規(guī)定學習年限內(nèi),修完教育教學 計劃規(guī)定的內(nèi)容,成績合格, 達到學校畢業(yè)要求的, 頒發(fā)南昌醫(yī) 學院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畢業(yè)證書上標注“在本校 XX

                專業(yè)??破瘘c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和頒發(fā) 畢業(yè)證書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位授予條件的,頒發(fā)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五條 學校成立由院長任組長、相關分管校領導任副組長、 有關職能部門和教學院部負責人組成的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領 導小組, 全面負責學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 研究制定專升本考 試招生政策,決策有關專升本考試招生的重大事宜。

                第六條 招生就業(yè)處具體負責學校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執(zhí) 行學校制定的有關專升本招生規(guī)定和實施細則,編制招生計劃, 組織招生宣傳和錄取工作。

                第七條 學校紀委綜合辦公室負責考生的信訪、申訴、投訴 處理工作,對招生工作實施全程監(jiān)督。

                第三章 招生對象及報名條件

                第八條 招生對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職(??? 應屆畢業(yè)生,且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可取得畢業(yè)證的考生。

                (二)已退役大學生士兵(含 2024 年 3 月退役大學生士兵) 在 2024 年 7 月 31 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畢業(yè)證,且符合下列條件 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職(???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職(專科)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yè)后,在江西 應征入伍。

                第九條 報名條件

                (一) 考生(含免試生) 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其 中,條件 4 只適用于退役大學生士兵。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

                2.身體健康, 各專業(yè)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發(fā)的《普 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3.普通高職(???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 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的。

                4.在入伍期間和退役后工作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 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的。

                (二) 專項考生(含免試生) 在滿足以上基本條件的同時, 還需滿足專項計劃所規(guī)定的條件。

                第四章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

                第十條 學校 2024 年專升本按“普通計劃”和“專項計劃” (包含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招生計劃、獲獎學生 <含高水平運動員>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招生計劃)兩 大類進行招生, 總計劃 630 人,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詳見下表。實際 招生專業(yè)及計劃數(shù)以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第五章 報名、資格審核及志愿填報

                第十一條 專升本報名、資格審核等環(huán)節(jié)按照《關于做好江 西省 2024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 (贛考 院普〔2024〕1 號) 具體要求執(zhí)行。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取全過 程。對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的考生,確認后一律取消資格。

                第十二條 凡符合報考條件、報名審核通過的考生須在 3 月 18 日 9:00-21 日 17:00 期間,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wǎng) (網(wǎng)址: www.jxeea.cn)“專升本管理系統(tǒng)”,完成志愿填報和繳費???生須對照《江西省 2024 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對應專業(yè)(類)

                指導目錄》(以下簡稱《專業(yè)指導目錄》) ,依據(jù)本人高職(專 科)所學專業(yè), 選報對應本科專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除免試錄取 的志愿外, 還可以根據(jù)自身情況選報統(tǒng)一考試科類和統(tǒng)一錄取的 志愿。

                第六章 考試

                第十三條 填報“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計劃”的考生,參加 我校組織的綜合考查。

                第十四條 填報非免試計劃的考生,均參加全省 2024 年專 升本統(tǒng)一考試。專升本考試由全省統(tǒng)一組織命題、制卷、評卷, 考試地點由各設區(qū)市考試機構統(tǒng)一安排在標準化考點。統(tǒng)一考試 時間為: 2024 年 4 月 20 日。其中,公共基礎課考試時間為上午 9:00-11:30, 專業(yè)基礎及技 能知識課考試 時 間為下午 15:00-17:00。

                第七章 錄取規(guī)則

                第十五條 學校執(zhí)行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有關專升本投檔的政 策規(guī)定, 堅持公平競爭、公正選拔、擇優(yōu)錄取。

                第十六條 學校按江西省教育考試院投檔規(guī)則接收考生電子 檔案, 按規(guī)定進行審閱, 符合要求者予以錄取, 不符合者予以退 檔, 未錄滿的計劃將按規(guī)定征集志愿。凡考生未按本章程第十二 條規(guī)定選報對應本科專業(yè)者,學校有權不予錄取。

                第十七條 根據(jù)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lián)合會印發(fā) 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 按照專業(yè)培養(yǎng)要求 和就業(yè)行業(yè)特點,本著對考生負責、維護考生利益的原則,學校 醫(yī)學類專業(yè)不予錄取有色盲、色弱及不能準確識別紅、黃、綠、 藍、紫各種顏色中任何一種顏色的導線、按鍵、信號燈、幾何圖 形的考生。

                第十八條 凡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學校退檔,學 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棄為由退檔。

                第十九條 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按照江西省教 育考試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計劃, 網(wǎng)上進行征集志愿填報, 征集志 愿填報專業(yè)必須在《專業(yè)指導目錄》規(guī)定的對應專業(yè)范圍內(nèi)進行。 如在控制分數(shù)線上投檔未滿額, 學校對征集志愿填報本校的考生 逐分下降,擇優(yōu)錄取。

                第二十條 學校退役大學生士兵錄取工作依照《南昌醫(yī)學院 2024 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免試招生簡章》執(zhí)行。

                第二十一條 專項計劃未完成的空余計劃, 將調整至普通計 劃;普通缺額計劃專業(yè)內(nèi)調等, 按上級有關要求執(zhí)行。

                第二十二條 錄取結果將按照江西省教育廳有關要求及規(guī)定 的形式公布, 考生可登錄南昌醫(yī)學院招生信息網(wǎng)查詢。學校以郵 政特快專遞的方式向已錄取的考生寄發(fā)由校長簽發(fā),加蓋本校校 章的錄取通知書。

                第八章 收費標準

                第二十三條 學校嚴格執(zhí)行江西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省教 育廳有關文件核定的標準收取學費、住宿費。醫(yī)學類專業(yè)學費為 4350 元/生 · 學年;住宿收費標準為六人間 800 元/生 · 學年, 四人間 1000 元/生 ·學年。在新生入學報到前, 如相關部門核準 新的收費標準, 則按新標準執(zhí)行。

                第九章 獎助體系

                第二十四條 學校按國家政策建立起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 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國家助學貸款、服兵役國家教育資助、勤 工助學、學費減免等多種形式有機結合的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資助 政策體系。家庭經(jīng)濟困難學生考入大學, 可通過學校開設的“綠 色通道”按時報到。入校后, 學校對其家庭經(jīng)濟困難情況進行核 實,采取不同措施給予資助。

                第十章 監(jiān)督與申訴

                第二十五條 學校專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省招生主管 部門、紀檢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十六條 考生由于未被我校錄取或對錄取結果有疑問, 經(jīng)招生工作人員解釋后, 仍堅持認為有損其權益者, 可向江西省 教育廳有關部門或學校紀委綜合辦公室提出申訴,聯(lián)系電話: 0791-85772138。

                第十一章 新生入學

                第二十七條 已錄取的考生,應持錄取通知書、普通高校高 職(???畢業(yè)證書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guī)定的期限到校辦理報到 入學注冊手續(xù)。沒有普通高校高職(??? 畢業(yè)證書的, 一律不 予報到, 取消入學資格。因故不能按期到校報到者, 應當向學校 請假; 未請假或請假逾期者, 除因不可抗力等正當事由外,視為 放棄入學資格。

                第二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 學校將在三個月內(nèi)按照國家招生 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復查和體檢復查。復查合格者予以注冊,取得 學籍。復查不合格者,學校將根據(jù)國家有關規(guī)定視情況予以處理, 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凡發(fā)現(xiàn)有弄虛作假者,一經(jīng)查實, 取消其入 學資格或學籍。

                第二十九條 根據(jù)學校專業(yè)人才培養(yǎng)方案, 部分專業(yè)實行本 科分段式教學改革。專升本錄取的部分專業(yè)學生將在學校附屬醫(yī)

                院、教學醫(yī)院完成相應的學習和實訓任務。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學校未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 事宜。對假冒南昌醫(yī)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 者個人, 學校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 學校網(wǎng)址: http://www.ncmc.edu.cn,招生信 息網(wǎng)網(wǎng)址:http://zs.ncmc.edu.cn,通訊地址:江西省南昌市 小藍經(jīng)濟開發(fā)區(qū)匯仁大道 689 號,郵編:330052,招生咨詢電話: 0791-86588766。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南昌醫(yī)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本 章程有關內(nèi)容如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 以上級有關政策為 準。本章程未涉及的事項,按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文件要求執(zhí) 行。

                第三十三條 本章程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由南昌醫(yī)學院招生 就業(yè)處負責解釋。

                資料來源:https://zs.ncmc.edu.cn/info/1004/2390.htm


              留言咨詢
              * 姓名
              * 手機
              * 所在學校
              视频区中文字幕无码_亚洲欧美一区在线_国产精品久在线观看

                <span id="pxpdj"><ol id="pxpdj"><track id="pxpdj"></track></ol></span>
                  
                  <span id="pxpdj"></span>

                    <b id="pxpdj"><sub id="pxpdj"></sub></b>
                      <p id="pxpdj"></p>

                          <i id="pxpdj"></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