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證江西服裝學院2025年專升本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按照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的通知要求,結合江西服裝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于江西服裝學院2025年專升本招生工作。
第二條 江西服裝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
第三條 江西服裝學院專升本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江西服裝學院 學校代碼:13418。
第五條 學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經濟開發(fā)區(qū)麗湖中大道103號 郵編:330201。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非營利性全日制民辦普通本科高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江西服裝學院成立以校領導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及招生工作委員會。招生工作委員會負責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八條 江西服裝學院專升本工作由招生處和教務處共同組織、實施。
第九條 學校紀檢部門對2025年專升本招生工作實施監(jiān)督,負責監(jiān)督招生工作各項政策和規(guī)定的落實,維護廣大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并接受社會監(jiān)督,監(jiān)督投訴電話:0791-87363148,郵箱:jcs@jift.edu.cn。
第四章 招生計劃及專業(yè)
第十條 專升本招生計劃通過江西省教育廳、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2025年專升本具體招生計劃數和專業(yè)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
第五章 招生對象以及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 報考對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職(???應屆畢業(yè)生,且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畢業(yè)證的考生。
(二)已退役大學生士兵(含2025年3月退役大學生士兵)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畢業(yè)證,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職(???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yè)后應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職(???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yè)后,在江西應征入伍。
第十二條 報考條件
(一)考生(含免試生)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其中,條件4只適用于退役大學生士兵。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
2.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3.高職(???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的。
4.在入伍期間和退役后工作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的。
(二)專項考生(含免試生)在滿足以上基本條件的同時,還需滿足相應專項計劃要求的其他條件。
第六章 考試
第十三條 考試科目、時間、地點
(一)考試科目。公共基礎課和專業(yè)基礎及技能知識課。
(二)考試時間。全省普通高等學校專升本考試工作原則上于3月底前完成,具體考試時間以上級部門公布為準。
(三)考試地點。考試地點由各設區(qū)市考試機構統(tǒng)一安排在標準化考點。
(四)命題和評卷。全省統(tǒng)一組織命題、制卷、評卷。
第七章 志愿填報
第十四條 志愿填報
志愿填報。所有考生須于規(guī)定時間內,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站“專升本志愿填報系統(tǒng)”,選擇填報志愿。
缺額征集志愿填報。具體缺額院校、專業(yè)、計劃情況須根據實際錄取統(tǒng)計數據為準,屆時考生關注省教育考試院網上發(fā)布的公告,以公告內容為準。
退役大學生士兵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免試招生工作要求》填報志愿。
第八章 錄取及計劃調整
第十五條 錄取及計劃調整
進檔考生根據投檔成績從高到低按專業(yè)進行排序,總分相同時專業(yè)基礎及技能知識課優(yōu)先,其次按政治、英語、信息技術課程順序,單科分數高低排序錄取。
“免試計劃”和“專項計劃”未完成的空余計劃將在普通計劃投檔前調整至“普通計劃”。
考生志愿填報是一種電子契約,凡按志愿投檔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檔,高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棄為由退錄。
第十六條 資格審查貫穿考試錄取全過程。新生入學時必須取得??飘厴I(yè)證書,未獲得??飘厴I(yè)證書的取消入學資格,入學后學校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入學資格審查和體檢,對冒名頂替、弄虛作假、體檢或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并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九章 成績復核
第十七條 全省統(tǒng)一組織評卷、統(tǒng)分工作,成績復核由考生向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申請。
第十章 專業(yè)計劃、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十八條 各專業(yè)計劃、收費標準以“志愿填報系統(tǒng)”和學校網站公布為準。
學生入學后有特殊原因需辦理退學退費的,按照省教育廳《江西省民辦高校學生退學退費辦法》的規(guī)定辦理退學退費。
第十九條 學校對錄取學生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中國紡織工業(yè)聯(lián)合會“紡織之光”學生獎;“潤華獎學金”等,具體根據相關辦法進行評選。學校為貧困學生提供勤工助學崗位,解決學生生活困難。
第十一章 其他
第二十條 專升本錄取新生,原則上入學后不能轉專業(yè)。
第二十一條 學校不委托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對以江西服裝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第二十二條 學校不以任何名義舉辦專升本輔導班,不編印專升本考試相關資料。
第二十三條 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有關政策為準。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 本章程由學校招生工作委員會解釋。
第二十五條 在2025年專升本招生咨詢中,本校咨詢人員的意見、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志愿的參考,不屬學校錄取承諾。學校招生錄取有關信息通過印制報考指南、學校招生信息網、教育部及各省(區(qū)、市)招生主管部門的專升本信息平臺等渠道統(tǒng)一發(fā)布。
第二十六條 聯(lián)系方式
電話:0791-87302688;郵箱:zsc@jift.edu.cn(招生處)
電話:0791-87302645;郵箱:jwc@jift.edu.cn(教務處)
學校網址:http://www.jift.edu.cn/
通信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向塘經濟開發(fā)區(qū)麗湖中大道103號
郵 編:330201
資料來源:https://zsb.jift.edu.cn/info/1008/695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