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是一所以經濟、管理類 學科為主,法、工、文、藝術等學科協調發(fā)展的本科院校。 學院創(chuàng)辦于2001年,是教育部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批準設立的 全日制普通高校。學院辦學類型:獨立學院,學院辦學層次: 全日制普通本科。
辦學以來,學院依托江西財經大學雄厚的教育資源和優(yōu) 勢學科,緊緊圍繞辦學定位和人才培養(yǎng)目標,以“學生成才 為本,走質量立院之路”為辦學理念,構建“三階段培養(yǎng), 三途徑發(fā)展”的“三三制”人才培養(yǎng)模式,踐行“三個課堂 聯動,三類實踐互促”教育方式,培養(yǎng)具有“信敏廉毅”素 質的應用型人才。
學院實行學年學分制管理。對符合畢業(yè)條件的學生頒發(fā) “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畢業(yè)證書”,符合學士學 位授予條件的畢業(yè)生授予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 學士學位。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 招生實施方案》(贛教高字〔2024)53號,以下簡稱“《實 施方案》”)要求,結合《關于做好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 專升本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贛考院普〔2024〕28號) 的文件精神,經學院研究決定,2025年我院繼續(xù)在省內招收 符合條件的普通高職(專科)應屆畢業(yè)生進入本科相關專業(yè) 學習?,F將招生簡章公布如下:
一 、招生對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職(???應屆畢業(yè)生,在2025 年7月31日前可取得專業(yè)畢業(yè)證。
(二)已退役大學生士兵(含2025年3月退役大學生士 兵)在2025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畢業(yè)證,且符合下 列條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職(專科)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yè)后 應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職(???學生在校期間或畢業(yè)后, 在江西應征入伍。
二、報考條件
(一)考生(含免試生)報名需同時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其中,條件4只適用于退役大學生士兵。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及其他法律法規(guī)。
2.身體健康,各專業(yè)身體要求按教育部等三部委印發(fā)的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3.普通高職(???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 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的。
4.在入伍期間和退役后工作學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 律處分,或受到紀律處分但報名前已解除處分的。
(二)專項考生在滿足以上基本條件的同時,還需滿足 以下條件:
1.獲獎學生(含高水平運動員)。 學生在高職(專科) 就讀期間獲得如下獎項之一:①獲得世界技能大賽全國選拔 賽資格,全國技能大賽一類賽前十名,全國職業(yè)院校技能大 賽三等獎以上,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競賽中獲獎的,全省職 業(yè)技能大賽金、銀、銅獎(排名前三),全省職業(yè)院校技能 競賽一等獎及以上的;②獲得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 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大賽(中國國際大學生創(chuàng)新大賽)國家級金獎(排 位前五)、國家級銀獎(排位前三)、省級金獎(排位前三)
的;③獲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稱號,并參加國家級比賽獲 得前三名或國際級比賽獲得前六名的;④獲得全國大學生職 業(yè)規(guī)劃大賽國家級銅獎以上、省級銀獎以上的。
2.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 用于招收脫 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高職(專科)畢業(yè)生。
3.退役士兵。 普通高職(???畢業(yè)生及在校生(含高 校新生)應征入伍,退役后完成普通高職(專科)學業(yè)的, 可申請參加退役大學生士兵免試專升本招生。
4.專升本考試報名資格審核各環(huán)節(jié)按照《關于做好江西 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贛考 院普〔2024〕28號)的要求執(zhí)行。資格審核貫穿考試錄取全 過程,對不符合報名、錄取條件的考生,確認后一律取消考 試錄取資格。
三、志愿填報和繳費
所有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須在2025年2月24日9:00 — 27日17:00期間,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網址 www.jxeea.cn, 下同)“專升本管理系統(tǒng)”,在9個招考類 別中選報其中1個大類參加該大類專業(yè)基礎及技能知識課考 試,并完成志愿填報和繳費(130元/人),逾期未完成填報 志愿和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網上繳費成功后不予 退 費 。
四、招生計劃和專業(yè)
序 號 | 專業(yè) 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普通 計劃 | 獲獎 學生 | 貧困 建檔 | 退役 士兵 |
1 | 120203 | 會計學 | 40 | 3 | 7 | 5 |
2 | 120203 | 會計學(注冊會計師) | 35 | 2 | 5 | 13 |
3 | 120204 | 財務管理 | 35 | 2 | 4 | 14 |
4 | 120206 | 人力資源管理 | 30 | 2 | 5 | 13 |
5 | 120105 | 工程造價 | 35 | 2 | 5 | 13 |
6 | 120202 | 市場營銷 | 38 | 2 | 5 | 10 |
7 | 120901 | 旅游管理 | 37 | 3 | 5 | 10 |
8 | 030101 | 法學 | 28 | 2 | 5 | 15 |
9 | 120801 | 電子商務 | 37 | 3 | 3 | 17 |
10 | 020401 | 國際經濟與貿易 | 33 | 2 | 7 | 13 |
11 | 080901 |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 36 | 5 | 7 | 12 |
12 | 120108 | 大數據管理與應用 | 38 | 5 | 7 | 10 |
13 | 050262 | 商務英語 | 30 | 3 | 7 | 15 |
14 | 130504 | 產品設計 | 34 | 2 | 4 | 0 |
15 | 130508 | 數字媒體藝術 | 34 | 2 | 4 | 0 |
總計 | 520 | 40 | 80 | 160 |
五、考試
相關考試時間、考試科目、考點設置、準考證、評卷、 成績通知和復核,詳見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官網(http://www. jxeea.cn)《 關于做好全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 工作的通知》內容。
六、志愿填報
通過報名資格審核的考生,依據各招生高校公布的招生 章程 , 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官網 (http://www.jxeea.cn/) “專升本管理系統(tǒng)”,對照《指導 目錄》網上填報志愿學校及對應志愿專業(yè)。退役大學生士兵 按照《江西省退役大學生士兵專升本免試招生工作要求》填 報志愿。
七、錄取
(一)嚴格執(zhí)行《關于做好江西省2025年普通高校專升 本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贛考院普〔2024〕28號)文 件錄取規(guī)則。
(二)未被錄取的考生,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按照省教育考 試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計劃,網上進行征集志愿填報,征集志 愿填報專業(yè)必須在《專業(yè)指導目錄》規(guī)定的對應專業(yè)范圍內 進 行 。
(三)我院“免試計劃”和“專項計劃”未完成的空余 計劃,將在普通計劃投檔前調整至“普通計劃”。
(四)脫貧家庭(原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學生、獲獎學 生(含高水平運動員)、退役大學生士兵、錄取實行計劃單 列政策。退役大學生士兵按學院組織對退役士兵的綜合評價 成績從高到低錄取。
(五)調劑錄取。如我院錄取計劃未錄滿有缺額,按要 求我院向省教育考試院上報缺額計劃和專業(yè)并向社會公布 調劑專業(yè)的錄取辦法以及缺額專業(yè)及計劃數,嚴格按照同一 專業(yè)大類中擇優(yōu)錄取,專項計劃缺額同步進行調劑。
(六)考生志愿填報是一種電子契約,凡按志愿投檔且 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高校退檔,我院也不會以考 生自愿放棄為由退錄。
(七)按照工作要求,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及時在我院招 生網站(網址: http://xjg.jxufe.edu.cn) 進行公示,公 示無異議后將錄取數據報送省教育廳和省教育考試院。
(八)寄發(fā)錄取通知書,我院根據核準備案的錄取新生 名冊制作錄取通知書,連同新生入學報到須知、學費繳納須 知、貧困生資助政策等相關材料寄送錄取考生。
(九)專升本學生報到入學時將嚴格核實專科畢業(yè)證書 等相關材料,不符合要求的, 一律取消錄取資格并上報省教 育 廳 。
八、學籍管理
符合錄取條件的學生,由我院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審核 后,在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注冊學籍。學生畢業(yè)時,其畢
業(yè)證上標注“在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XX 專業(yè)專
科起點本科學習”,學制四年,修業(yè)年限兩年。
九、收費標準
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學生,按所錄專業(yè)的學費和住宿收 費標準繳納有關費用。
十、相關聲明
學院成立專升本工作領導小組,院長任組長,分管教學 院長任副組長,教務處、招生就業(yè)處、紀委辦公室、后勤保 障處、保衛(wèi)處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建立健全監(jiān)督機制,確 ??荚囦浫」ぷ鞴健⒐?、公開;建立應急處置機制,確 ??荚囌猩踩⑵椒€(wěn)、順利實施。
相關監(jiān)督電話:0792—4346413 監(jiān)督郵箱:jcxjgjw@foxmail.com
學院不舉辦任何形式的考前輔導班,不委托任何培訓機 構舉辦考前輔導班。對在專升本考試、錄取過程中考生、考 試工作人員、社會其他人員的違法、違紀、違規(guī)等行為,將 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33號)和 《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教育部令第 36號)執(zhí)行。
十一、辦學地點
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青年大道59號
十二、其它未盡事宜請向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 院招生就業(yè)處咨詢(0792—4352885),解釋權歸江西財經 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招生就業(yè)處。
江西財經大學現代經濟管理學院
2025年2月12日
資料來源:https://zsjy.jcxjg.edu.cn/newstudent/view/aid/1345/tag/x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