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城市學院作為山東專升本招生院校之一,有沒有同學心動呢?青島城市學院是一所民辦本科院校,如果有考生對該院校感興趣,可以先來了解一下院校發(fā)布的2021年青島城市學院專升本招生章程,該章程中對院校的招生要求、錄取規(guī)則及收費標準等都有說明。以下就是2021年青島城市學院專升本招生章程的詳細內容。
2021年青島城市學院專升本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升本科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魯教學字〔2021〕3號)等文件的有關要求,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于青島城市學院(原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粕究普猩ぷ?。我院堅持“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錄取原則選拔優(yōu)秀人才,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考生以及社會的監(jiān)督。
第二章 學院概況
第三條 學院全稱:青島城市學院(原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
第四條 學院代碼:13378
第五條 辦學層次:本科
第六條 辦學類型:民辦普通本科學校
第七條 辦學地址:青島市城陽區(qū)鐵騎山路79號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設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九條 招生辦公室是組織和實施招生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我院普通本科、專升本、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學院成立由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參與的招生工作監(jiān)督小組。
第四章 招生對象及報考條件
第十一條 招生對象
(一)我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應屆??飘厴I(yè)生。
(二)具有我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
第十二條 報考條件
考生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一)遵守我國法律法規(guī)。
(二)身體健康。
(三)??茖W習期間無記過及以上紀律處分,或有記過、留校察看紀律處分但報考前已解除處分的。
(四)2021年8月底前取得普通??飘厴I(yè)證書。
(五)應屆??飘厴I(yè)生須通過畢業(yè)高校的綜合素質測評獲得學校推薦資格,或通過報考高校的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獲得考生自薦資格;應屆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經省級以上扶貧機構認定的)均具有報考資格;應往屆退役大學生士兵(指??圃谛I虍厴I(yè)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役后退役人員)均具有報考資格。
第十三條 報考資格獲得方式
(一)高校推薦資格獲得。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獲得高校推薦資格。
(1)在校期間的綜合素質測評成績排名不低于同年級、同專業(yè)的前40%。同專業(yè)使用不同人才培養(yǎng)方案的,可按培養(yǎng)方案分類排序。
(2)參加省級以上職業(yè)院校技能大賽或省師范類高校學生從業(yè)技能大賽獲三等獎以上的學生。由學生向生源高校提交申請和證明材料,生源高校負責審定。
2.綜合素質測評。我院按照有關要求制定綜合素質測評方案并公開,以確保測評工作標準明確、程序規(guī)范、過程嚴格、結果公平。綜合素質測評成績由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和綜合表現(包括思想品德狀況、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能力等)組成,其中課程學習成績(學分績點)所占比例不少于80%。學生在校期間轉專業(yè)的,其綜合素質測評標準與轉入專業(yè)其他學生相同。綜合素質測評結果要在全校進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個工作日,確保公開透明。
(二)考生自薦資格獲得。
1.未獲得高校推薦資格的學生,可參加我院的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通過后可獲得報考我院的自薦資格。
2.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我院在省教育廳下達2021年招生計劃后3日內,通過本院官方網站公布分專業(yè)測試方案。專業(yè)測試包括兩門考試科目,每門考試科目涵蓋1—2門專業(yè)基礎課程,由我院根據專業(yè)特點和人才培養(yǎng)要求自主確定。藝術專業(yè)測試方式以技能測試為主,其他專業(yè)測試方式以筆試為主。我院根據人才選拔情況,在不同年度對考試科目所覆蓋的課程及數量進行調整。測試標準由我院根據相關專業(yè)本科階段學習需要確定,測試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我院的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結果,只能用于報考我院相關專業(yè)。
全省招生高校專業(yè)綜合能力測試在2021年3月19日—21日間進行,我院具體測試時間為2021年3月21日,并已在學院官網公布。自薦考生應于2021年3月10日前登錄招生高校公布網站,按要求報名參加測試。(三)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考生。
經省級以上扶貧機構認定的建檔立卡考生應于3月1日前向生源高校提出申請,由生源高校整理匯總,將名單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經省教育廳會同省扶貧辦審核后,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組織開展報名工作。
(四)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具有我省戶籍的退役大學生士兵需于3月18至19日到考試地點所在市的市招生考試機構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時,考生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專科(高職)畢業(yè)證原件和復印件(應屆考生需攜帶就讀學校出具的學籍及??破陂g公共外語課語種證明)、士兵退役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具有山東省轄區(qū)戶籍的證明材料(如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或帶照片的戶籍證明等)。
第五章 招生專業(yè)、計劃
第十四條 招生專業(yè)、計劃:我院專升本招生計劃通過山東省教育廳、學院招生簡章、學院網站等形式向社會公布,招生計劃和專業(yè)以省教育廳公布為準。參加山東省統(tǒng)一專升本考試,達到我院同一專業(yè)錄取標準的自薦考生,單獨增列招生計劃。
第六章 招生錄取
第十五條 招生錄取嚴格按《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粕究瓶荚囌猩ぷ鞯耐ㄖ罚斀虒W字〔2021〕3 號)《山東省教育廳關于調整普通高等教育??粕究瓶荚囦浫∞k法的通知》(魯教學字〔2017〕21號)和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本著“公平、公正、公開、擇優(yōu)”的錄取原則,高校推薦考生進檔后,學院根據考生專升本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自薦考生如果達到學院有關專業(yè)投檔分數線,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根據考生4門公共基礎課總成績、所報志愿,以增列計劃方式錄取。
第十六條 身體健康狀況要求參照教育部、衛(wèi)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印發(f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zhí)行。
第十七條 錄取考生名單可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網站或青島城市學院(原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招生網(http://zsjy.qdc.edu.cn)查詢錄取結果,我院統(tǒng)一印制并發(fā)放錄取通知書。
第十八條 新生入學后,按照上級規(guī)定對新生進行德智體全面復查,如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不具備入學資格標準和弄虛作假的,將取消其入學資格。
第七章 證書頒發(fā)
第十九條 專升本學生的修業(yè)年限一般為2年。學生按教學計劃修完規(guī)定課程,成績合格,頒發(fā)教育部認可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yè)證書,專升本學生畢業(yè)證書的內容須填寫“在本校??破瘘c××專業(yè)本科學習”,學習時間按進入本科階段學習的實際時間填寫。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的授予相應學位。
第八章 收費標準及資助政策
第二十條 學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guī)定,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fā)展水平、辦學成本等情況確定收費標準。退費按照省政府辦公廳《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辦法》(魯政辦字〔2018〕98號)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學院通過獎、貸、助、補、免等多種資助方式幫助學生完成學業(y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申請助學貸款、“綠色通道”、獎助學金、學費減免、勤工助學等資助項目。資助條件和標準由學院根據學生家庭經濟情況,按照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等5部門《山東省學生資助資金管理辦法》(魯財科教〔2020〕15號)以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章 其他
第二十一條 為便于考生獲取信息,我院所有專升本考試信息將通過學院招生網發(fā)布,請廣大考生應適時關注。
第二十二條 為了考生能順利收取錄取通知書,考生務必保證填報志愿時填寫的聯系電話保持暢通,聯系地址清楚,如考生因信息不清,聯系不到而造成損失由考生本人負責。
第二十三條 新生錄取入學后不得轉專業(yè)。
第二十四條 我院不與任何社會中介或培訓機構進行合作。社會上所有形式的專升本輔導班均與我院無關,請廣大考生注意。
第二十五條 我院招生章程經山東省教育廳審核并備案,可登陸山東省教育廳網站http://www.sdpec.edu.cn查詢,也可登錄我院網站 http://www.qdc.edu.cn 查詢。
第二十六條 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國家法律和上級有關政策為準。
第二十七條 聯系方式:
學院地址: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qū)鐵騎山路79號 郵編:266106
咨詢電話:0532—86666668 86666267
學院網址: http://www.qdc.edu.cn
E-mail:qdzb13378@163.com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青島城市學院(原青島理工大學琴島學院)招生辦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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