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高考招生“陽光工程”,強化招生管理和督察,認真做好招生各個環(huán)節(jié)的工作,確保我校招生工作公開、公平、公正、順利進行,選拔出適合我校培養(yǎng)目標和要求的優(yōu)秀新生,根據《山西醫(yī)科大學汾陽學院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山醫(yī)大汾院院字[2015]52號),特制定本方案。
一、組織領導
(一)學校成立招生工作領導組,總體負責招生錄取工作。
組 長:孟小平
副組長:陳振文
成 員:(按姓氏拼音排序)白慧健 范軍軍 高艷萍 康崇垚 李春鶯 李紅梅 李榮江 喬海兵 宋維芳 魏建宏 楊興益
領導組下設招生工作辦公室,在學校招生工作領導組領導下,具體開展招生有關的各項工作。
招生工作辦公室主任:魏建宏
副主任:陳利榮
成 員:教務處全體工作人員
招生咨詢電話:0358-2100773/2100777
(二)成立由學校紀委組成的招生工作監(jiān)督組,全程監(jiān)督招生工作。
組 長:任朝生
副組長:邵貴平
成 員:賈愛萍
招生監(jiān)督及申訴電話:0358-2100661
二、工作職責
(一)招生章程
執(zhí)行《山西醫(yī)科大學2022年招生章程》的有關規(guī)定。
(二)制定招生計劃
根據經濟社會發(fā)展需要、通過對人才需求的分析、預測,結合學校發(fā)展定位、自身辦學條件、畢業(yè)生就業(yè)情況、師資力量和教學資源等合理編制各類招生計劃。(負責人:招生工作領導組)
(三)開展招生宣傳
根據學校招生計劃安排,在全國范圍內通過多種形式開展招生宣傳,使廣大考生認識學校、了解學校,提高學校的社會聲譽和知名度,吸引優(yōu)秀考生積極踴躍報考我校。(負責人:陳利榮 馮吉波)
(四)招生錄取
學校普通類招生實行計算機遠程網上錄取,根據各省(市、區(qū))安排的錄取時間完成各批次的錄取工作。本科生錄取由校本部負責,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配合完成。專升本學生錄取由我校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完成錄取,錄取方式按照山西省招生考試管理中心規(guī)定執(zhí)行。(負責人:魏建宏 陳利榮;計算機操作人員:常麗俊 馮吉波)
(五)郵寄錄取通知書
根據有關省級招辦核準備案的錄取考生名冊打印考生錄取通知書,加蓋山西醫(yī)科大學校章、錄取通知書簽發(fā)人印章后。根據《教育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 2020 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 23 號)》規(guī)定,招生工作領導組與郵政速遞企業(yè)簽訂《新生錄取通知書郵政速遞協(xié)議》,按照協(xié)議規(guī)定,將考生錄取通知書連同有關入學報到須知、資助政策辦法、《大學新生應征入伍宣傳單》等相關材料一并寄送被錄取考生本人。(負責人:魏建宏 常明亮)
(六)信息公開
在招生錄取工作中要始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照“陽光工程”的要求開展工作,利用校園網、招生簡章和招生信息欄等及時公布有關政策及錄取結果。(負責人:陳利榮 常麗俊 馮吉波)
(七)做好招生咨詢工作
招生錄取期間通過辦公電話、網絡、QQ、郵件等做好考生和家長提出的有關詢問,并做好詳細記錄。(負責人:陳利榮 常麗俊 馮吉波)
(八)申訴受理
學校建立錄取結果申訴制度,如考生對錄取結果有疑義,可在錄取結果公布后5個工作日內向學校提出申訴,受理后將于15個工作日內向考生反饋申訴結果。(負責人:邵貴平 賈愛萍)
(九)錄取新生資格初審與復查
在新生入學報到時,學校組織相關系(部)對已錄取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初審,并通過“人臉識別”等技術嚴防冒名頂替。主要核查新生的入學通知書、高考準考證、身份證原件、錄取考生信息等資料,核對相關信息是否一致。
在入學報到后二周內,學校成立由教務處、學生工作部(處)、各系(部)等組成的新生入學資格復查工作組,對已錄取報到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主要復查新生的入學通知書、高考準考證、高考考生電子檔案、身份證原件、錄取考生信息確認表、新生入學注冊卡等資料,重點核實學生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身份證號、生源所在地、照片及其他身份信息是否一致,特別是審核準考證、身份證、入學注冊登記表與高考考生電子檔案照片等信息是否一致。(負責人:魏建宏 李榮江)
三、招生錄取工作日程
層次 | 招生專業(yè) | 計劃數 | 山西 | 省外 | 山西省省控線 | 錄取時間 | 負責單位 | |
山西省 | 省外 | |||||||
專升本 | 醫(yī)學檢驗技術 | 80 | 80 | 汾陽學院 | ||||
口腔醫(yī)學 | 30 | 30 | ||||||
臨床醫(yī)學 | 100 | 100 | ||||||
專升本計劃小計 | 210 | 210 | ||||||
總計劃 | 2610 | 2112 | 498 |
四、工作要求
在招生錄取期間,所有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以下規(guī)定:
(一)切實落實主體責任,認真貫徹執(zhí)行教育部及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guī)定,加強內部自我約束機制,自覺抵制一切不正之風,維護公平競爭、公正選拔的錄取原則,保證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盡職盡責,堅守工作崗位,不得隨意脫崗;遵守保密工作規(guī)定,做好錄取期間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不得丟失有關文件、資料和檔案。
(三)加強監(jiān)督,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主動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的監(jiān)督,做到“六不準”、“十公開”、“十嚴禁”、“三十個不得”和“八項基本要求”。
(四)在招生錄取過程中,招生辦公室要認真核準招生計劃,嚴格執(zhí)行招生計劃,原則上不隨意更改總招生計劃進行錄取,按規(guī)定時間審閱檔案。經招生工作領導組領導審閱簽字后上傳退檔及錄取信息。經省(市)招生辦審核后,錄取結果向領導組通報后,由招生辦公室發(fā)布招生錄取信息。非機務操作人員一律不準上機操作。
(五)招生錄取期間,根據招生進展情況,召開招生領導組會議,通報有關情況,研究相關問題,安排下一步工作。
(六)做好學生和家長的咨詢工作。增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認真解答考生和家長提出的有關詢問,讓考生、家長和社會滿意。對待來人來訪要熱情接待,做好詳細記錄。
(七)按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郵政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 2020 年高校錄取通知書寄遞工作的通知》(教學廳函[2020] 23 號),做好錄取通知書的寄遞工作。確保通知書打印質量,及時發(fā)放通知書。錄取通知書郵寄由專人負責,與寄件公司簽訂郵寄協(xié)議,規(guī)范寄遞程序和操作流程,寄遞詳情單等要及時歸檔,妥善保管。新生錄取通知書不得交由他人轉送,必須直接寄送被錄取考生本人。
(八)學院辦公室負責保障招生錄取期間辦公電話的正常運行。現(xiàn)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保障招生錄取全程電腦網絡正常運行。
五、其他
其他未盡事宜按照《山西醫(yī)科大學汾陽學院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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