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和要求
本科目考試旨在考察考生專業(yè)屬性的表達能力、設計方案的系統(tǒng)邏輯能力和 綜合設計的表達能力,注重考核學生對設計專題及前沿理念的敏感性、設計方法 和技能運用的靈活性和設計思維的創(chuàng)造性,具體考察報考者獨立思考提出并解決設計問題的分析能力、設計構思的拓展能力以及設計實踐的應用能力。
2、考試范圍
根據(jù)給定主題完成一份或多份設計圖。
3、工具和材料
(1)鉛筆、炭筆、簽字筆、彩色筆等自選;
(2)畫夾或畫板(考生自備);
(3)1 張 8 開試卷紙(考生自備)。
4、考試時間
3 小時
5、綜合考查滿分分值為 150 分
6、評判標準
(1)準確理解主題要求及特點;
(2)思路清晰、思維活躍、內容新穎;
(3)設計表達完整、畫面結構合理;
(4)具有原創(chuàng)性和藝術性;
(5)設計說明簡潔、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