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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宜春學院專升本考試招生錄取規(guī)則

              2022-03-02
              來源:好老師專升本
              閱讀 2708
              導讀:?江西省專升本2021年的考試已經進入了錄取階段,近日,宜春學院公布了2021年專升本考試的招生錄取規(guī)則,其中對如何進行專升本錄取進行了具體的規(guī)定與闡述,大家快來看看吧!

              江西省專升本2021年的考試已經進入了錄取階段,近日,宜春學院公布了2021年專升本考試的招生錄取規(guī)則,其中對如何進行專升本錄取進行了具體的規(guī)定與闡述,大家快來看看吧!

              2021年宜春學院專升本考試招生錄取規(guī)則

              為貫徹落實《江西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實施方案》《江西省高等職業(yè)院校與本科高校聯(lián)合培養(yǎng)本科層次技術技能型人才實施方案》(贛教高字〔2021〕7號)等文件精神,進一步推進信息公開,加強監(jiān)督管理,嚴明招生紀律,確保我校2021年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根據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做好全省2021年普通高校專升本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贛教考字〔2021〕8號)和《宜春學院2021年“專升本”招生錄取工作方案》《宜春學院2021年專升本招生簡章》等文件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錄取工作原則

              (一)堅持科學選拔原則。嚴格遵循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科學考察方式和方法,堅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二)堅持公平公正原則。嚴格執(zhí)行招生政策和規(guī)定,嚴肅招生紀律,堅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切實維護學校聲譽和考生合法權益。

              (三)堅持客觀評價原則。在對考生德智體美勞等各方面全面考查、客觀評價的基礎上,突出對思想品德、專業(yè)素質和實踐創(chuàng)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核。

              二、錄取工作

              (一)錄取辦法

              1.嚴格執(zhí)行省教育廳劃定的公共基礎科目總分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85分;專項計劃的公共基礎科目總分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60分。

              2.根據我校招生計劃數,按一定比例、分專業(yè)類劃定專業(yè)基礎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和專項計劃專業(yè)基礎課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

              2021年宜春學院專升本專業(yè)基礎課最低錄取控制線:

              3.分各專業(yè)類內錄取,在同一專業(yè)類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遵循志愿順位的原則錄取。

              4.實行分批次錄取。

              (1)先進行專項計劃錄取

              ①分項錄取。即分“退役士兵”、“獲獎考生(含高水平運動員)”、“建檔立卡貧困家庭畢業(yè)生”三項進行錄取。

              ②未完成的專項計劃,轉為專升本計劃招收普通考生。 ③專項計劃滿額,未被專項計劃錄取的考生,可調整至所報志愿順位的普通計劃中進行錄取。

              (2)再進行普通計劃錄取。

              (3)在同一專業(yè)類內,有專業(yè)滿額且生源充足,而其他專業(yè)有缺額時,缺額計劃可調整至滿額且生源充足專業(yè)。

              5.同分排序原則。

              (1)總成績相同,所報志愿不相同,遵循志愿順位的錄取原則。

              (2)總成績相同,所報志愿相同,公共基礎科目成績高的排名在前;若公共基礎科目成績也相同,則按公共基礎科目內設的 “政治”→“英語”→“信息技術”三門成績的優(yōu)先次序進行錄取,成績高的排名在前。

              6. 聯(lián)合培養(yǎng)技術技能型人才計劃按照普通專升本計劃錄取原則進行。

              (二)計劃調整

              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各專業(yè)類在申報專升本招生計劃時,已按滿額計劃申報,不能再接受招生計劃。鑒于此,本年度不進行校內跨專業(yè)類計劃調整。

              (三)擬錄取名單公示

              1.2021年6月25日前,將擬錄取考生名單在宜春學院教務處官網進行公示。

              2.公示的錄取信息包含考生姓名、總成績和擬錄取專業(yè)。

              (四)錄取數據上報

              若錄取滿額,學校將于2021年7月1日前將錄取數據報送省教育廳高教處。高教處審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辦理錄取手續(xù)。

              (五)調劑錄取

              首次錄取后,若招生計劃仍有缺額,學校將把缺額計劃和專業(yè)上報省教育考試院。待考試院批準后,學校將制定并公布本年度專升本調劑錄取辦法(含缺額計劃和專業(yè)),進行調劑錄取。

              1.2021年7月4日9:00-5日17:00,未錄取的考生(公共基礎科目成績不得低于省教育廳劃定的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可自行登錄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網 “專升本報考系統(tǒng)”,選報缺額高校及專業(yè),每個考生限報1所調劑高校和1個調劑專業(yè)(調劑專業(yè)必須在《專業(yè)指導目錄》規(guī)定的專業(yè)類范圍內進行)。

              2.調劑錄取方式按我校已向社會公布的本年度專升本調劑錄取辦法進行。

              3.2021年7月10日前,擬錄取考生名單將在宜春學院教務處官網進行公示(公示的錄取信息將包含考生姓名、總成績和擬錄取專業(yè))。7月15日前,將全部錄取考生數據報送省教育廳高教處審核同意后,交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辦理錄取手續(xù)。

              三、其他補充說明

              1.本辦法若與上級主管部門文件或后續(xù)有關規(guī)定有出入之處,按上級文件或要求執(zhí)行。

              2. 考生志愿填報是一種電子“契約”,凡按志愿投檔且符合錄取條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檔,學校也不以考生自愿放棄為由退錄。

              3.本辦法由教務處負責解釋。

              以上就是今年江西宜春學院專升本考試的招生錄取詳細規(guī)則,同學們如果還想咨詢更多升本信息,可以點擊查看江西好老師專升本或是在下面的對話框中留言咨詢!

              同時,如果有正在備考2022、2023年專升本考試的同學,可以在下面填寫報名表,好老師會為你提供適合您的復習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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