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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山西統(tǒng)招專升本有機化學基礎考試大綱(試行)

              2021-07-20
              來源:好老師專升本
              閱讀 2809
              導讀:2021山西統(tǒng)招專升本考試說明公布,其中有機化學基礎考試大綱為考生明確了有機化學基礎考試內容及要求,該科目考試題型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等,主觀題包括命名題、完成反應式、綜合題、合成題等,分值共150分,以下為有機化學基礎考試大綱完整內容:

              2021山西統(tǒng)招專升本考試說明公布,其中有機化學基礎考試大綱為考生明確了有機化學基礎考試內容及要求,該科目考試題型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等,主觀題包括命名題、完成反應式、綜合題、合成題等,分值共150分,以下為有機化學基礎考試大綱完整內容:

              一、考試內容與要求

              (一)考試內容

              1. 基本概念

              1.1 有機化合物和有機化學的定義,有機化合物的特性, 有機化合物的分類;

              1.2 共價鍵的形成和屬性,共價鍵的斷裂形式和有機反應 的類型;

              1.3 有機化合物的同分異構。

              2. 飽和烴

              2.1 烷烴及環(huán)烷烴的定義、系統(tǒng)命名原則、同系列及同分 異構現象;

              2.2 烷烴及環(huán)烷烴的結構及構象、物理性質及化學性質。

              3. 不飽和脂肪烴

              3.1 烯烴、炔烴、二烯烴和烯炔烴的定義、系統(tǒng)命名原則、 分類及同分異構現象;

              3.2 烯烴、炔烴、二烯烴和烯炔烴的結構、物理性質及化 學性質;

              3.3 烯烴的順反異構體的構型標記、π鍵的形成及特性,烯 烴的親電加成反應歷程和誘導效應;

              3.4 共軛二烯烴的共軛體系和共軛效應,共軛加成的反應歷程。

              4. 芳香烴

              4.1 芳香烴的定義、系統(tǒng)命名原則、分類;

              4.2 芳香烴的結構、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及應用;

              4.3 苯環(huán)上親電取代反應的定位規(guī)律及定位規(guī)律的應用。

              5. 鹵代烴

              5.1 鹵代烴的定義、系統(tǒng)命名原則、分類;

              5.2 鹵代烴的同分異構、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及應用;

              5.3 鹵代烴的鑒別及制備。

              6. 醇、酚、醚

              6.1 醇、酚、醚的分類及命名;

              6.2 醇、酚、醚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及應用;

              6.3 醇、酚、醚的結構與性質的關系;

              6.4 醇、酚、醚的鑒別及制備方法。

              7. 醛和酮

              7.1 醛、酮的定義、系統(tǒng)命名原則、分類;

              7.2 醛、酮的結構,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及應用;

              7.3 醛、酮的主要制備方法。

              8. 羧酸及其衍生物

              8.1 羧酸的定義、結構、系統(tǒng)命名原則及分類;

              8.2 羧酸及羧酸衍生物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及應用;

              8.3 羧酸及羧酸衍生物的制備方法。

              9. 含氮化合物

              9.1 硝基化合物、胺、重氮化合物、腈、氨基酸的定義、 結構、系統(tǒng)命名原則及分類;

              9.2 硝基化合物、胺、重氮化合物、腈、氨基酸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及應用;

              9.3 硝基化合物、胺、重氮化合物、腈的制備方法。

              10. 雜環(huán)化合物

              10.1 雜環(huán)化合物的定義、結構、系統(tǒng)命名原則及分類;

              10.2 五元雜環(huán)化合物、六元雜環(huán)化合物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及應用。

              11. 對映異構

              11.1 對映異構的相關概念;

              11.2 對映異構的判斷和性質差異。

              12. 糖類

              12.1 單糖、二糖、多糖的命名、結構和分類;

              12.2 單糖、二糖、多糖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及應用。

              (二)考試要求

              要求學生系統(tǒng)地掌握有機化學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論、基本技能;各類有機化合物的物理性質、化學性質、制備方法、 結構和性質的關系及相互轉化的方法;不同有機化合物結構的常用鑒定方法。能夠正確對常見的有機化合物進行命名;能夠根據有機化合物的名稱準確書寫有機化合物的結構;對于常見有機化合物在結構、物理性質和化學性質上的異同,能夠設計常見有機化合物的鑒別方案;能夠依據有機化學反應原理,完成有機化學反應方程式;能夠依據有機化學反應原理,結合實驗現象,推測有機化合物結構;能夠根據有機化學反應原理,有機化合物性質的差異,設計有機化合物合成路線。

              二、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的形式,試卷滿分150分,考試時長120 分鐘。題型分為客觀題和主觀題,客觀題包括單項選擇題等,主觀題包括命名題、完成反應式、綜合題、合成題等,客觀題分值約占 30%,主觀題分值約占 70%。其中:

              ①命名題

              根據結構寫出化合物的名稱或者根據命名寫出化合物的結構式。

              ②完成反應式

              根據反應條件寫出主產物或者根據產物寫出反應條件。

              ③綜合題

              含基本理論、基本概念、鑒別、理化性質、根據化學反應現象推斷化合物結構等題目。

              ④合成題

              根據主要指定原料,其他原料自選,合成指定物質。

              以上就是2021年山西統(tǒng)招專升本有機化學基礎考試內容了,如果同學們想要了解其他科目考試說明,請點擊查詢2021山西統(tǒng)招專升本考試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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